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24-0020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西湖”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规范内容形式、突出公开要点,有力提升政 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不断完善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二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聚焦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图文、视频、问答等多形式解读,助力政策推广落实。三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按季度公开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2023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规范答复申请。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79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梳理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要求,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页面设置及网站功能。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设置专题,集中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及工作动态信息,持续优化数据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在“美丽西湖”等微信公众号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同源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回应信息,用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内部协同发布功能汇聚政策传播力量,方便公众通过手机及时掌握重要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周检查、月通报、季上报”制度,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性、时效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全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吸纳社会各方的建议。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3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2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1

0

0

0

0

1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3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及时性、解读回应有效性、公开渠道丰富性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更多采用问答、视频、直播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拓展政务新媒体、服务专区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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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239-7/2024-0020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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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杭州西湖”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渠道、规范内容形式、突出公开要点,有力提升政 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不断完善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二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聚焦惠企惠民政策,加强图文、视频、问答等多形式解读,助力政策推广落实。三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按季度公开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2023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规范答复申请。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79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梳理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要求,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页面设置及网站功能。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设置专题,集中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及工作动态信息,持续优化数据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在“美丽西湖”等微信公众号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同源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回应信息,用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内部协同发布功能汇聚政策传播力量,方便公众通过手机及时掌握重要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周检查、月通报、季上报”制度,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性、时效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业务培训,并组织开展全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吸纳社会各方的建议。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3

0

0

0

0

7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2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1

0

0

0

0

1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3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及时性、解读回应有效性、公开渠道丰富性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更多采用问答、视频、直播等形式解读重要政策,拓展政务新媒体、服务专区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