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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动产交易和抵押融资的日益频繁,利用不动产权假证实施诈骗的案件日益增多。近日,西湖区不动产登记窗口举办了2023年度第12期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假证甄别能力。
培训从不动产权证书的印刷制作、材质特征、烫印标签及无色荧光防伪纤维等防伪技术应用等方面入手,通过课件展示、现场答疑、真假证书对比、典型案例交流等方式,对证书鉴别要点进行了全面讲解并指导参训人员进行“一对一”甄别实训。同时,以随机提问的形式进行了假证甄别能力测验,检验了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巩固了假证甄别的专业基础、强化了一线工作过程中的实战能力。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假证甄别意识和能力,为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维护登记安全,进一步打击制假、造假、用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特别提醒
在办理不动产交易和民间借贷抵押等情况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假证交易陷阱。同时,应妥善保管不动产权证书,切勿轻易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让他人拍照或复印,以免房产信息外泄,给不法分子仿制假证提供便利。
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