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5-0/2024-29886
文号
西北办〔2024〕3号
公布日期
2024-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北山街道办事处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北山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1-16 19:13
浏览次数: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为有效解决我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杭州市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3〕10号)要求,全面系统推进我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社会综合治理、整体改造提升工作原则,力争到2024年底,我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实现重大安全隐患清零,消防设施完好,物业管理规范,业态整体提升,基层应急消防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山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成员各办中心及社区站长组成,负责辖区老旧高层楼宇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老旧高层楼宇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
三、整治对象
辖区内所有老旧高层楼宇(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24米及以上的高层综合楼),尤其是群众反映突出、消防隐患集中的楼宇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包括已投入使用但涉嫌违规的高层建筑。
四、主要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试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整治老旧高层楼宇房屋使用性质不符的业态,全面消除消防隐患等安全问题,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楼宇业态提升。
(一)全面摸清底数
在前期全面摸清高层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辖区老旧高层楼宇底数,并根据隐患排摸的情况,按照“综合整治类”(存在重大隐患、需进行综合整治的楼宇)、“一般提升类”(存在一般隐患、局部整治提升后能满足安全需要)、“加强管理类”(设施完好,加强对楼宇的日常管理即可满足安全需要)对属地老旧高层楼宇进行分类统计,形成“三张清单”。
(二)规范楼宇用途
对老旧高层楼宇中与房屋用途不符的业态进行清理,坚决清除建筑内违规建造、违章搭建、危险物品仓储、“三合一”场所现象等。经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的建筑物、场所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对应审批而未审批投入使用的、审批后变更使用性质或用途变更的,将上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提升安全水平
1.开展隐患系统排查。各办中心及社区要按照《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3〕10号)明确的任务要求,对老旧高层楼宇存在的隐患进行系统排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检查评估,全面掌握隐患底数。
2.集中开展隐患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由街道牵头、行业部门支撑,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整体施工整治,确保所有隐患一次性整改完毕。涉及消防隐患整改的,可参考《杭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试行)》,重点解决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编制切实可行的系统整治方案并加以落实,有效提升楼宇整体安全性能。
3.科学规范管理。要根据《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对楼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街道或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对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该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四)实施业态提升
在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提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社区、街道乃至区域规划,将安全隐患整治、“改旧”和“焕新”等工作统筹推进,改善楼宇、社区和周边环境的同时,积极招引优质企业,建设特色楼宇、推动业态更新,实现楼宇“脱胎换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流程步骤
参考拱墅区东清大厦整治工作经验,对表对标整治总体目标,从建立专班开始,按照专班运作、宣传动员、隐患排查、制定方案、统筹规划、整治验收、长效治理等阶段,固化形成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的标准流程。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4年1月10日前)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在全面摸排老旧高层楼宇底数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编制“三张清单”,准确采集业主、业态、隐患等基础信息,同步开展隐患整治,做到能改即改、边查边改,逐项消除隐患。对隐患相对集中,资金需求多,整治难度较大,历史问题较多的“综合整治类”楼宇,结合实际,进行专班化治理运作、项目化推进。
(二)集中推进阶段(2024年1月10日至10月31日)
2024年1月底前,对“综合整治类”楼宇制定“一楼一方案”,以业态提升为主要方向,明确资金筹措、整治措施、改造时限等具体内容。2024年3月底前,完成“一般提升类”楼宇和“加强管理类”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老旧高层楼宇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巩固成效,实现老旧高层楼宇达到综合治理目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是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民心工程,也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发展的关键一招。我们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23〕10号)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工作要求,把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作为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点到人,整治工作序时推进。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要加强与属地镇街衔接,强化条线指导,做到跨前一步、履职尽责,营造高效协同、握指成拳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建立健全动态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综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的效率和实效。
(三)加大督查,强化考核
街道将适时按照西政办〔2023〕10号文件对辖区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街道进行通报、约谈,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月度、年度考核及平安考核,真正使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落地见效。
附件:1、北山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清单
3、北山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改“三张清单”
4、北山街道高层综合楼建筑汇总表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北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8日
附件一:
北山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国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汪 蓉(党工委副书记)
赵龙驹(党工委委员)
成 员:王建忠(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周 荣(党建办主任)
金 岳(平安建设办副主任)
胡永兴(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主任)
胡晓冬(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郑玲芳(区域发展办副主任)
葛正清(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主任)
陈 军(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胡国平(北山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季冬华(宝石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郑海燕(友谊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曾炜斌(松木场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应 俊(曲院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程文秋(上保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石坚恒(曲院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薛冬梅(沿山河社区公共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葛正清同志担任。
附件二:
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清单
行业部门 | ||
1 |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 | 1.对老旧高层楼宇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存在的违法行为。 2.负责对老旧高层楼宇建筑火灾隐患严重程度进行认定,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应当制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并报请区政府进行分级挂牌督办。 3.积极参与隐患整改,做好帮扶指导,做好整改验收。 4.对群众反映突出,消防隐患集中的楼宇进行摸底。 5.摸清全区所有老旧高层楼宇(2000年前投入使用的24米及以上的高层综合楼)底数。 6.每月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老旧高层楼宇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高层建筑隐患整改难题,牵头做好隐患整改及完成后的项目验收工作。 |
2 | ||
3 | 数字化综合指挥中心 | 1.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设施设备专业维保责任。对合同期满的物业项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做好交接手续。 3.指导对老旧高层楼宇建筑使用不合格外保温材料进行整改。 4.负责做好消防车道、登高场地周边绿植定期修剪的监管和审批工作。 6.对已投入使用但涉嫌违规的高层建筑进行摸底。 |
4 | 北山行政执法中队 | 1. 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等行为的监管,根据职责依法处理违法案件。 2.加强对老旧高层楼宇户外广告牌、电子屏、景观照明、液化石油气等管理,依法查处设置影响消防救援设施的违法行为。 3.依法处理老旧高层楼宇住宅使用性质更改的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老旧高层楼宇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 5.加强供水企业对向老旧高层楼宇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的监管,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 |
5 | 区域发展办 | 督促老旧高层楼宇内商贸服务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6 | 应急管理站及社区 | 1.全面摸排老旧高层楼宇底数,梳理编制“三张清单”,采集业主、业态、隐患等基础信息,制定分类整改方案和一楼一方案,同步开展隐患整治。 2.组织应急(消防)管理站、区域性微型消防站按要求每季度全覆盖开展“巡一次”“查一次”“罚一次”等老旧高层楼宇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及查处,形成风险管理花名册。探索“查、改、督”分离机制,采用分级管控。 3.定期组织对老旧高层楼宇内的人员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 5.通过物委会积极督促业委会和物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 4.社区网格员定期对老旧高层楼宇进行每月排查,对附属沿街商铺做好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 5.组织结合老旧高层楼宇整治提升工作,积极招引优质企业,建设特色楼宇、推动业态更新,实现楼宇“脱胎换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
物业服务企业 | ||
1 | 消防管理 |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火灾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3.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4.设有消控室的落实双人 24 小时持证上岗(设有远程监控的,可 1 人持证上岗)。 5.不得在建筑内违反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6.组织专业机构或者电工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及时维修更换。 |
2 | 用火用电安全 | 1.电气线路按规定进行穿管保护。 2.严禁“飞线”等私拉乱接电线。 3.老旧高层楼宇使用燃气必须采用管道供气方式,不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电梯前室等部位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含可拆卸电池)。 5.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并进行公告。 |
3 | 消防设施器材 |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持探测器正常工作、主机正常联动。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持水压正常,能联动启泵。 3.消火栓系统保持配件齐全、无遮挡、水压正常。 4.灭火器按规定设置在醒目易取用位置,并保持完整好用。 5.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并保持亮度正常,逃生路线指向正确。 6.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进行公告并制定应急预案或防范措施。 7.有条件的可以在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配置自救呼吸器、逃生绳、救援哨、疏散用手电筒等逃生疏散设施器材。 |
4 | 安全疏散 | 1.对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进行标识,并保持畅通。 2.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3.严禁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
5 | 消防宣传 |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三清三关”宣传。 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每半年对业主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疏散演练。 |
老旧高层楼宇产权方及承租方等 | ||
1 | 消防安全管理 | 1.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定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严禁在建筑内违反规定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3.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不得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防火防烟分区,不得违反消防技术标准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 4.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5.应及时清理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不堆放杂物。 |
2 | 用火用电安全 |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装修时电气线路应按规定进行穿管保护。 2.严禁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3.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及自行车充电(含可拆卸电池)。 4.人员离开前要做到“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
3 | 消防设施器材 | 1.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安全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 2.严禁埋压、圈占、遮挡安全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 |
4 | 安全疏散 | 1.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或圈占电梯前室。 2.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严禁机动车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登高场地。 4.严禁在建筑管道井内堆放可燃物。 5.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防盗窗等障碍物。 |
5 | 消防宣传 | 积极参加属地统一管理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
工作专班 | ||
1 | 综合工作 | 1.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整治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推进工作。 2.检查督导各部门及镇街工作开展,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
2 | 检查内容 | 1.检查部门及镇街整治台账情况(底数摸排、方案制定、整治措施、资金筹措、改造时限等具体内容),以及消防安全台账资料建立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每月防火检查记录,每年消防演练记录)。 2.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持证上岗并双人值班(设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可一人值班);消控室值班记录是否每日记录;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定期开展演练。 3.检查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是否被违规占用,是否施划醒目标志;检查疏散通道、楼梯间、电梯间出口是否违规占用、锁闭、封堵。 |
附件三:
西湖区北山街道老旧高层楼宇安全隐患整治“三张清单”
序 号 | 产权 信息 | 基本情况 | 安全隐患 | 建议整治 方式 |
1 | 地址: 幢数: 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开工建设时间: 投入使用时间: 经营业态: | 消防隐患: 私搭乱建: 危险化学品仓储: 三合一: 参考《杭州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技术导则(试行)》 | 综合整治类 一般提升类 加强管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