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28-2/2024-0007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了加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由翠苑街道根据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翠苑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规范公开我街道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翠苑街道在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0条,通过“翠苑发布”公众号公开信息4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设。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承担具体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其他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并进行系统培训。对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进行系统性的梳理,打通受理渠道,提高办事效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执行机关公文签发审批制度。规范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夯实政府网站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翠苑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优势,扩大公开信息的影响面,及时将信息向大众公开,提升优化政务公开的渠道。

(五)保障监督情况

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邀请居民议事会议成员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未发生负面社会评议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一是推进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公开运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继续做好与群众切实利益先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渠道,扩大信息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提高重大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四是强化业务学习。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方面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素质。坚持取长补短,同时向工作卓有成效的兄弟镇街学习取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28-2/2024-0007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翠苑街道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翠苑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8 11: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为了加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由翠苑街道根据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包括: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翠苑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规范公开我街道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翠苑街道在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0条,通过“翠苑发布”公众号公开信息4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设。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承担具体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其他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并进行系统培训。对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进行系统性的梳理,打通受理渠道,提高办事效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执行机关公文签发审批制度。规范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夯实政府网站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翠苑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优势,扩大公开信息的影响面,及时将信息向大众公开,提升优化政务公开的渠道。

(五)保障监督情况

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邀请居民议事会议成员对政务公开等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未发生负面社会评议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一是推进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公开运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继续做好与群众切实利益先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渠道,扩大信息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提高重大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四是强化业务学习。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方面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素质。坚持取长补短,同时向工作卓有成效的兄弟镇街学习取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