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9665535-1/2024-0010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区统计局工作实际,现编制西湖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湖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行业群众关注的统计信息、各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提高统计行政效能,推进统计服务体系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6余条,门户网站统计信息157条,“杭州西湖统计”微信订阅号全年发布和转发图文、音视频信息等199篇。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累计办理公民个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统计局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强化单位内部关于政务公开信息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完善相关要素,及时更新负责人姓名、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主动发布西湖区统计领域的各类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月度经济指标快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统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解读。优化改版“杭州西湖统计”微信公众号,充分融入杭州亚运元素,积极助力亚运宣传。积极发布党的创新理论相关知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传播正能量,积极展现西湖统计人的责任担当。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部署的政务公开排查工作,及时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规范严谨。同时,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条例》学习领悟还不够深入透彻,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把握还不够准确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立足统计职能,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心,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度。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明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校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杭州西湖统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结合西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广泛开展各个重要工作环节的信息公开。利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通过主动、广泛、有效的信息公开来获取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培训,不断提升统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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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65535-1/2024-00103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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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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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区统计局工作实际,现编制西湖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湖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行业群众关注的统计信息、各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改进统计服务方式,提高统计行政效能,推进统计服务体系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6余条,门户网站统计信息157条,“杭州西湖统计”微信订阅号全年发布和转发图文、音视频信息等199篇。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累计办理公民个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合计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统计局将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强化单位内部关于政务公开信息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完善相关要素,及时更新负责人姓名、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主动发布西湖区统计领域的各类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始终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月度经济指标快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经济社会民生领域的统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解读。优化改版“杭州西湖统计”微信公众号,充分融入杭州亚运元素,积极助力亚运宣传。积极发布党的创新理论相关知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传播正能量,积极展现西湖统计人的责任担当。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部署的政务公开排查工作,及时进行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规范严谨。同时,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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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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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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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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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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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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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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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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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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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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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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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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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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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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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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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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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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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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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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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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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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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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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条例》学习领悟还不够深入透彻,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的把握还不够准确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立足统计职能,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心,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度。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明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核校对,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杭州西湖统计”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结合西湖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广泛开展各个重要工作环节的信息公开。利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通过主动、广泛、有效的信息公开来获取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

三是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讨论和培训,不断提升统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公开业务的熟练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