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8-6/2024-0010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2023年度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卫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推送24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健康西湖”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

      优化完善公开程序,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责任到人,密切协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机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丰富程度方面有待提升。2024年将持续做好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并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年度考核,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转变思维理念,促进政务公开提速。

      二是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避免信息超期未更新、遗漏等情况的发生,促进信息发布流程更加规范化、高效化。

      三是加大力度,提升实效。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梳理,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卫生健康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 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索引号

00250218-6/2024-0010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2023年度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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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卫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持续开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实效。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健康西湖微信公众号推送24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以“杭州.西湖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化辅助机制建设,实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全业务模块的监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健康西湖”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种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既保证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渠道,简化网上申请填报手续,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五)保障监督

      优化完善公开程序,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责任到人,密切协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本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机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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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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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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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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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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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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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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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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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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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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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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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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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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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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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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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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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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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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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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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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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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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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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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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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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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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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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公开的时效性、公开内容的丰富程度方面有待提升。2024年将持续做好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并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年度考核,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转变思维理念,促进政务公开提速。

      二是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避免信息超期未更新、遗漏等情况的发生,促进信息发布流程更加规范化、高效化。

      三是加大力度,提升实效。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梳理,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卫生健康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 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