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5366636-7/2024-33767 文号:
公布日期: 1733106209000 公开方式: {opentype}
 
 
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统一编号: {b_standardfile}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综执西临许准字〔2024〕第036号)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综执西临许准字〔2024〕第036号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管道修复工程):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8日提出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行政许可申请 ,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受理(受理号:杭综执西临许受字〔2024〕第036号 )。经审查,本项目为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管道质量回访修 复工程占用市政道路审批,现申请占用珊瑚沙路车行道长75米,宽2米,面积150平 方米,工期7天;杜家浦路车行道长25米,宽2米,面积50平方米,工期1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 条,《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 意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用珊瑚沙路车行道长75米,宽2米,面积 150平方米,工期7天;杜家浦路车行道长25米,宽2米,面积50平方米,工期1天 ,要求:施工做好行人安全通行管理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维护措施,现场设立施 工安全标识标牌等警示标志,安全网罩、警示灯,安排专人现场维护和疏导,确 保行人、行车的安全,施工完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