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翠苑街道完成了黄姑山社区食堂项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翠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6日
黄姑山社区食堂项目重大决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