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古荡街道完成了对莲花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古荡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5日
古荡街道莲花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重大行政决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