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过方案起草、情况调研、现场座谈、公开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现将《关于动态调整北山街道等十镇(街道)、翠苑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公告》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西政发〔2024〕120号关于动态调整北山街道等十镇(街道)、翠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