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5: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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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2023年法治西湖建设工作要点》(西委办发〔2023〕35号)、《关于印发<2023年西湖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西委法办发﹝2023﹞14号)、《关于印发西湖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西依法办〔2023〕2号)等文件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切实开展法治西湖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西湖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制定《2023年区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二是强化科技职能,取得成效显著。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六六行动”等中心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实施创新主体“育林工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51家。充实1251家企业进入省科小培育库,全年完成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认定860家。培育独角兽(准独角兽)上榜企业58家,新认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3家,均居全市前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累计80.43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为85.44%,列全市第3位。三是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外籍人员工作许可证、已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开展行政检查10次,事项覆盖率达100%,并实现掌上执法率100%,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次数检查4次。

二、认真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内容。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两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二是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全体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覆盖达100%。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讲解《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正文本)》等法律法规。开展“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宪法内容,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三是实施专题宣讲。以“三服务”“双千”活动为抓手,通过入企走访、专题培训、座谈等形式,积极宣传《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加计扣除等国家省市科技政策及科技项目申报等,高频率组织线上培训、线下辅导10余场,惠及企业超2000家次,持续扩大科技政策在企业层面的知晓度。

三、全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科技政策与法规、科技成果与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办事指南、办事程序等通过西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向社会公布,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同时在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发布各类科技信息370条,全方位向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信息与服务。二是推进增值服务。开设政务增值服务“科创服务”板块,梳理12项增值服务内容,全年累计办结企业诉求1893个,办结率100%。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接入省“科技大脑”平台系统,对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事项全程实现“一网通办”。外专人才、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等事项材料实现电子化、数字化,所有事项实现“零次跑”,网上办、掌上办等指标在全市科技系统排名领先。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向区纪委、法制、审计等相关部门汇报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对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行预先公开征集、专家组评审、立项预先公示等制度体系,自觉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舆论监督。

四、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二是做好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转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杭西司〔202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杭西司〔2023〕1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等合法有效。三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西湖区科技项目委托评审服务有关规定》,规范第三方委托服务,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合同及协议的内容审查等法律事务10项,在公用经费、项目工作经费及科技三项经费支出和财务报销流程等方面均按照执行。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在文件制定上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新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及时报区司法局审查备案,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西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西湖区飞天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西湖区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等3件开展后评估工作,对2023年8月31日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符合清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0件,其中0件继续有效,7件予以废止,3件宣布失效,修改0件。

六、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思想、聚共识、抓改革、谋发展,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机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确立法治西湖优先地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努力提升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2.推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和发布等管理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开高新技术企业评定、补助申报等信息,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对科技工作的关切,及时研究解决科技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根据需要调整修改有关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

3.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