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钱小丽与浙江蓝胖子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4-02-01 15:14:40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浙江蓝胖子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钱小丽诉你单位工资争议案(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3)424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3月15日15时00分在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西楼四楼仲裁庭开庭。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