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农合联深化“三农服务”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0 10:43:34
来源:办公室 点击率: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  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系统推进“三位一体” 改革,坚持为农服务、为农谋利,创新“三农”服务工作,助力   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  革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  〔2021〕7号)和《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推动  农合联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农合联〔2021〕1号),结合西湖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1、全方位打造农合联服务体系。农合联是由农民合作经济组 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等 共同组成的具有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功能的联合组织,是党 和政府联系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区农合联 执委会将推进全域三农资源融合共享,将区域农合联通用性服务 与产业农合联专业性服务有机衔接,发挥农民合作基金和农合联 产业发展公司的引领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旅一体化综合体建设,全面构建我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全力扶持产业农合联和镇街分会两大 基层组织,鼓励同行业中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为主导,联合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产业农合联,围绕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服务,对牵头组建产业农合联的会员单位,区农合联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3—5万元资金给予补助。持续推进基层社 提质增效,鼓励基层社积极参与镇街为农服务工作,支持基层社 承接农合联镇街分会具体工作,对每个基层社(区农合联镇街分会)每年予以3-10万元资金补助。

3、开展“五送”活动。为帮助解决农户在春季生产中的困难, 主动开展“五送”活动,即“送政策、送科技、送农资、送信息、 送服务”。重点开展惠农政策到农家、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行动, 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推动全区农业平稳发展。并围  绕“五送”服务活动要求,向农民群众宣讲中央、省、市强农惠  农政策、涉农法律知识、农业林业知识、森林防火和涉农金融服  务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消费知识,赠送农业林业技术资料, 推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组织相关农业专家、法律专家开展现场咨询。

4、组织相关参观培训活动。以专家讲座、实地指导、举办培 训班、现场参观等形式开展,内容涵盖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民合作 经济组织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联合社创新,农产品 电商营销策略与品牌塑造,国家涉农项目申报渠道与项目书编写, 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项目策划与融资策略等。并结合参观培训,安排学习交流活动,切实提高会员单位能力素质,开拓眼界视野。

5、鼓励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鼓励和支持具有我区传统特色农产品保护和品牌建设,巩固和扩大规模,增强相关领域话语权。注册区域品牌,举办品牌发布会,授权给相关涉农主体使用,积 极参加各级展销会、推介会,提升品牌影响力,对牵头组织的会员单位,按照品牌数量及建设情况,予以3—5万元资金补助。

6、助力会员参与展销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组  织农合联会员参加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农博会、展销会、农产品  销售对接等活动,把西湖的优特农产品向省内外推介。对在国家、 省和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农产品评优活动中获奖的会员单位分别给  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相应现金奖励。对在国家、省和市 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农产品评优活动中获奖的会员单位分别给予0.5 万元、0.3 万元和0.2万元的相应现金奖励。

7、鼓励会员加入农产品溯源体系。健全农产品溯源体系,为 涉农主体提供低成本农产品溯源解决方案与营销推广平台,为农 产品提升品牌价值、提高质量安全公信力,也为政府建立准确高 效的可监管平台,实现溯源追溯、违规食品排查、系统报警、位 置查询。区农合联将对新加入“西湖供销溯源”平台的会员单位按照规模大小给予每家0.5——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8、鼓励会员参与农业生产保险。积极引导农民正确参与农业 保险,有条件的会员单位成立农村保险互助会,进一步提高保障 能力,让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作物自然灾害保险 补助机制,协调金融部门创新保险品种,扩大受益面。区农合联 将对参与农作物和相关农业设施保险的会员单位给予保费20%的现金补贴。

9、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杭州供销农信担保公司  和省供销农信担保公司西湖代办点的作用,引进农村土地经营权、 林权、商标专利权等新型反担保措施,推出高效农业发展、美丽 乡村建设、农民创业致富等三大支持系列产品,积极探索中长期  担保、分期还款等新型担保模式,为农合联会员生产、生活、销 售提供稳定性资金担保,区农合联将对会员提供农信担保费补贴标准为费率的30%。

10、 鼓励会员参与农村物业服务。参与我区乡村管理,完善 农村物业、公共服务、现代产业、乡村智治、志愿者服务、居家 养老等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会员提供相关服务,积极参与“邻里 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探索工作。对牵头组织和参与服务的会员单位,每年予以最高10万元资金补助。本意见中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西湖区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使 用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渠道,或区供销联社的为农服务资金中支出。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申报、评 审、兑现等操作细则另行规定,原《关于印发<西湖区农合联深 化“三农服务”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西农合联〔2019〕1号)同时废止。

本意见由区农合联执委会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