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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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省级耕地 保护补偿政策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9 号)和《杭州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3〕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 年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以奖代补资金共计1024.7770万元(含省下 达136.91万元、市下达135万)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根据《西湖区财政局 市规划资源局西湖分局<关于进一步 明确耕地保护补偿政策的通知>》(杭西规划资源发〔2023〕86 号)我区级补偿标准为永久基本农田补助每年600 元/亩,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现状耕地补助每年200元/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基础上,结合土地流转和耕地耕种情况,按有关规定拨付。
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耕地保护管理、农田基础设施管 护和修缮、耕地质量提升、田长制建设补助等。在确保完成耕地 保护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公 共服务设施等。资金实行“村账乡镇代理”,由农村村级集体经 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民主议事规则,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按规定使用。请收到通知后到区财政局办理拨款手续,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区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