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
首页 |
|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城管西污排许准字〔2024〕第0027号
浙江新创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转塘收费站雨污分流工程):
你(单位)于2024年2月1日提出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非投资类)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2月1日受理(受理号:杭城管西污排许受字〔2024〕第0027号 )经审查,
1、该申请为首次申请;2、提交资料齐全;3、监管过程中无申请人被要求整改记录;4、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查看,(1)污水排水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2)申请人提交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承诺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标准,不偷排、不超标,如有违背,自愿接受处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3)该项目的预处理设施符合标准;(4)该项目雨水、污水分流,雨、污管网不存在混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浙江新创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转塘收费站雨污分流工程)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