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西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8:55:13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点击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4年西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归档工作及时、完整、高效,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西湖区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

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履行程序要求

法律政策依据

1

《西湖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西湖区政府

区教育局

20241030日前

6月底前调研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7月底前完成部门征求意见;8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起草说明等材料;9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等

2

《关于动态调整北山街道等十镇(街道)及翠苑街道赋权事项清单的公告》

西湖区政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1030日前

4月底前调研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部门征求意见;5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起草说明等材料;10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

3

双浦单元A33-B241)地块36班中学

西湖区政府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1030

4月底前调研起草完成征求意见稿;7月底前完成部门征求意见;8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起草说明等材料;9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中小学设计规范 (GB50099-2011);《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西政办〔202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