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9133-3/2024-3100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外卖骑手朋友们,这份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提醒请查收


电动自行车作为外卖配送行业最常见的代步工具遍布大街小巷,但是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也不容小觑有些地方因电动自行车不规范使用、停放、充电等行为导致的事故频发如何消除风险隐患?以下安全提醒西湖区的各平台和骑手朋友们快拿出小本子记下来!

·0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装置。不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不对电动自行车解码调速。

·02·

不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骑电动自行车要做到上牌照、戴头盔、礼让行人、载物不超过规定尺寸及重量。

·03·

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到专用停车区域,使用安全的集中充电桩进行充电,积极支持“以换代充”换电模式,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充电、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04·

自觉学习和严格遵守《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常识。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超期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会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