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城管西污排许准字〔2024〕第 0033 号)
发布时间:2024-04-29 10: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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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城管西污排许准字〔2024〕第 0033 号

杭州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 年 03 月 13 日提出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非投资类)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24 年 03 月 13 日受理(受理号: 杭城管西污排许受字〔2024〕第 0033 号 )。经审查, 

1、该申请为延续申请;2、提交资料齐全;3、监管过程中无申请人被要求 整改记录;4、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查看,(1)污水排水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 污水处理规划要求;(2)申请人提交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承诺排放污水的水 质符合标准,不偷排、不超标,如有违背,自愿接受处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该项目的预处理设施符合标准;(4)该项目雨水、污水分流,雨、污管网 不存在混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 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1 号)第二十一条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1 号 )第四条的规定, 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杭州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 限 5 年。

2024 年 0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