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垃圾分类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3 09:19:36
来源: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点击率:

实施垃圾分类是贯彻实施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我局按照“带头先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原则,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1争当垃圾分类的引领者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率先实行垃圾分类。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行动,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发挥引领带头作用。

2争当垃圾分类的先行者

自觉按照“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类精准投放分类垃圾桶内,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3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

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普及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传播低碳生活理念,主动分享垃圾分类技巧,带动身边人参与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

4争当垃圾分类的监督者

主动做垃圾分类的执行者、志愿者、监督者,对身边不按规范投放垃圾的行为及时制止,耐心宣传,引导正确投放,共同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