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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5366636-7/2024-3155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5-27 16:52
浏览次数:
陈建若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流浪猫管理的建议》(第13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各镇街等单位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流浪猫问题的日益凸显,社会对流浪猫问题的关注度也在逐步提高,然而,专门针对小区流浪猫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尚不完善。流浪猫也因没有官方的收容机构,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和小区治理的难点和痛点。鉴于此,首先我们将建议区人大启动立法调研,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建议,从立法、管理、救助、免疫、执法、社会参与等方面给予规定,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居民的义务。
其次,在当前流浪猫相关特别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我们将呼吁由区政府统筹人、财、物等资源,由卫健和农业农村部门双牵头,协同开展工作。一方面,由卫健部门牵头做好流浪猫的卫生监测和防控工作,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和消杀工作,防止疾病传播。牵头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普及流浪猫可能带来的卫生问题和病媒生物传播风险,教育居民如何避免与流浪猫接触,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与流浪猫有关的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开展流浪猫的绝育工作,并利用其资源和技术优势,协助开展流浪猫的捕捉、收容和领养工作。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因此,我们建议各乡镇街道落实好属地责任,和卫健、城市管理、公安、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托社区、物业,动员志愿者、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流浪猫管理,真正实现流浪猫与居民和谐相处。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