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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9-3/2024-3162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5-29 13:06
浏览次数:
刘恩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以安全为中心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2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区应急管理局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业主主体作用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 号)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24〕2 号),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障安全、优化流程,自愿申报、试点先行”的原则,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又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服务职能,积极探索以业主自主更新方式推进拆改结合型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关于完善设计规划的建议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24〕2 号)文件规定,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计划后,自主更新实施主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更新方案,更新方案应当包含组织方案、资金筹措、产权处置、项目设计等内容,并符合政府规定的自主更新试点相关政策和条件。
三、关于加强部门联动的建议
中央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决策部署后,住建部、省、市相继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西湖区对照市级组织架构,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西湖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编制了《关于建立西湖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明确西湖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西湖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协同机制》和《西湖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等文件,当前我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坚定不移地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刘扣生 联系电话:0571-87760581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