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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9-3/2024-3162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5-29 13:08
浏览次数:
李水琳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老旧小区高大树木修剪长效机制的建议》(3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主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区老旧小区修树专项基金的建议。遵照《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杭州市园文局每年牵头对无物业小区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对符合养护要求的社区进行差额补助,同时要求区财政以及相关申报街镇根据市园文局的考核结果进行等比例补贴。2023年我区有29个社区累计获得市级老旧小区奖补资金共计63.76万元,区财政以1:1的形式再次进行了补助,该两项费用我局已在年初完成发放。该费用主要用来补助老旧小区的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内容涵盖绿地内垃圾清理、地被整理及乔木日常修剪。
二、关于对树木进行大修的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杭州市园文局于2022年出台了《杭州市居住区树木修剪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主要针对我市居住区中影响居民通风采光及安全的树木修剪,老旧小区中绝大多数的树木修剪都在该导则指导范围内。导则不仅对大树修剪的具体技术要领进行了指导,同时还明确了树木修剪的审批流程。为促进该技术导则的贯彻与普及,我局在绿化审批窗口对该导则进行发放。
三、关于对名贵树种统一挂牌保护的建议。2024年 2月颁布实施的《杭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名木是指经依法认定的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后续资源是指经依法认定的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且不满一百年的树木。杭州市在2023年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进行排查,对符合古树名木条件的树木开展认定工作,我局也根据该工作精神要求各街道积极梳理上报,至今累计新增上报数量为22棵,以上树木现都已进入认定流程。待认定确认后将对树木进行立牌,同时划定保护范围,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确保古树名木的有序健康生长。
四、关于对有关树木迁移的建议。居住区内的大树确需进行迁移的,应当向所在地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在发生火灾、水灾等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为抢险或处理事故,可根据险情先行修剪或砍伐树木,事后应在48小时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为保障特殊时期突发情况的紧急应对,我局还建立了一支绿化应急队伍,在灾害性天气、临时危机事件时,有效配合属地对小区绿化进行应急性处置。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孙诚 联系电话:0571-88868514
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