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综执西道许准字(2024)第056号 浙江师范大学: 你(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提出的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非投资类)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5月24日受理(受理号:杭综执西道许受字(2024)第056号)。经审查,该项目为首次申请,提交资料齐全,浙江师范大学因开设规划出入口项目挖掘审批,现申请开挖保俶北路人行道长18.5米,宽3.37米,面积62.35平方米,工期9天,提供交警部门审批意见书及已编制交通组织方案,且已提供雨水管线监护协议,水务、电力、燃气、地下管线等管线部门同意的意见书,无整改情节:3、保俶北路为非新建、改建、扩建后五年、大修三年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二、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浙江师范大学因开设规划出入口项目开挖保俶北路人行道长18.5米,宽3.37米,面积62.35平方米,工期9天。要求: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现场安全维护和施工工作,安排专人现场看管,注意地下原有管线安全,文明施工。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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