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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队、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4〕1号),深入推进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攻坚行动,我局下发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监管计划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锚定目标,提升监管靶向性
为全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全面承接省、市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计划的基础上,统筹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年度检查计划,最终形成59个随机抽查任务和4个重点监管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考核晾晒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双随机抽查事项占比达到60%以上,双随机抽查户次占所有行政检查的比例保持在60%以上,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到4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 95%以上,掌上执法率达到 95%以上,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问题检出率达到15%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
二、加强融合,提升监管集成性
为提升监管集成度,减少重复检查对企业的干扰,我局对省、市局提出的“食品销售者融合抽查”“小食杂店融合抽查”“商超融合抽查”“校园融合抽查”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融合抽查”5项内部融合抽查建议全盘接受,并进一步明确抽查对象、抽查方式、抽查时间、牵头及配合处室等要素。请生产流通、食品安全协调、餐饮、质标计、特种设备等业务条线对照内部融合抽查事项要求密切合作,强化协同,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重复多头部署。
各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在5大内部融合事项基础上,结合本条线实际,加大融合力度,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理念,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同时将本条线单部门双随机原则上全部转化成跨部门双随机,推动系统内及部门间“综合查一次”。
为认真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小型微型工业企业上规提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3号)有关要求,除有明确规定、查处投诉举报、上级转办交办等情形外,各条线对新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同一单位对同一新升规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信用导向,提升监管精准性
全面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在制定随机抽查任务时,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低风险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经营主体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使监管对于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做到“无事不扰”,对于信用不良的经营主体做到“无处不在”,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
四、夯实基础,提升监管规范性
系统上下要将监管质效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切实提升检查规范度。统一运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创建各类检查计划任务,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加强检查对象名录库管理,根据实际监管需求予以准确标签标注,确保监管对象“应上尽上”平台。检查结果应即时、准确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切实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未实地、检查结论相互矛盾等监管低质量问题。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须转案源的,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衔接,实现闭环管理。
为加强对我局各条线监管任务的指导和跟踪,避免考核低质量扣分,请各业务条线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双随机、专项、即时检查之前向局信用监管科报备,不明事宜和遇到困难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处室及局信用监管科反映。联系人:栾兰兰,89510962。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监管计划任务表
7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监管计划任务表.xlsx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