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5-08 15:07:19
来源: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点击率: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林地、林木、野生动物、森林防火、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水事活动等。

二、监管内容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包括:对水利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招投标、安全生产、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履约等行政检查。(完成时限:全年)

(二)取用水行为日常监管。包括: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完成时限:全年)

(三)农药使用者的日常监管。检查对农药使用者农药使用行为的行政检查、对农药使用者农药使用记录的行政检查。(完成时限:全年)

(四)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疫病防疫情况、医疗废弃物、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诊疗废水处置情况。(完成时限:全年)

(五)肥料日常监管。检查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肥料、肥料续展登记。(完成时限:全年)

(六)陆生野生动物日常监管。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出售、购买、利用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完成时限:全年)

(七)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检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相关活动;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开展相关活动。(完成时限:全年)

(八)河道管理范围专项监管。检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施工方案备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专项检查。(完成时限:3-11月)

(九)抗旱措施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对抗旱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完成时限:3-11月)。

(十)水土保持专项监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专项检查。(完成时限:3-11月)

三、监管重点

(一)农业方面。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农业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农业执法行动日常监管,着力推进绿剑护农、渔政亮剑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违法案件查处率、投诉案件查处率、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查处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共同打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农业农村市场环境。

(二)林业方面。围绕林地使用、林木采伐、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的保护、修复、利用等方面加强执法检查。加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林木良种使用、种苗生产经营、造林作业设计等加强保护和监管。

(三)水利方面。聚焦违法线索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区域的监管,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和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威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实施工作落地见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于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围绕“一号工程”持续推进法护营商工作,对于符合“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的事项依法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推进柔性包容执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强化结果运用。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查一次”要求,积极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信用功能模块,实现对不同信用风险程度的企业差异化监管, 提高问题检出率和监管精准度,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确保执法流程顺畅推进。


附件:西湖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表.docx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