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4-2/2024-3185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仲裁公告】齐乐乐与浙江微伏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浙江微伏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齐乐乐与你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4年5月8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3)4524号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索引号

00250244-2/2024-3185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仲裁公告】齐乐乐与浙江微伏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日期: 2024-06-12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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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微伏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齐乐乐与你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于2024年5月8日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3)4524号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