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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18-6/2024-3191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统一编号
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6-17 11:21
浏览次数:
楼**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西湖区“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建议》(第7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区卫健局主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总工会、西溪谷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等单位会办,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西湖区立足满足辖区群众多元化托育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夯实托育基础、丰富服务内涵、延展服务边界,积极打造“浙有善育”西湖品牌。
一、关于建议“完善收费标准,降低成本”的答复
一是加强行业源头治理。区卫健局全面摸清辖区托育机构底数,采取现场指导、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视频宣传等方式,提高托育机构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引导托育机构与消费者签订《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合同》,督促机构管理者依法依规经营。二是多举措降低办托成本。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连续联合出台《西湖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西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支持政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长效机制,将上一年人均每月可支配收入的50%(3400元/月)作为普惠控制线,严格限定普惠托育保育费收费标准,将普惠落到实处。已累计建成普惠托位3558个,占比66.97%,2023年发放普惠托位补助金563.87万元。2024年预计普惠率达75%以上。
二、关于建议“延长托育时间,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答复
区卫健局通过盘整部分托育机构空闲资源,指导托育机构开设特需托班,随时入园、随时结算,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不同类型的托育服务,并尝试提供晚托班,每天延长家长接送时间,下午延长时间至6点,可以满足家长的不同托育需求。另外,区总工会对辖区33家500人以上建会企业进行排摸。对本单位托育需求5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单独了解情况,与全区在企业内办暑期爱心托班的企业工会联系对接,宣传引导他们针对企业员工的需求,逐步从暑期爱心托班服务延伸到寒假托、小时托、托育等服务模式,更多地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三、关于建议“增加公办托育机构,优化布局”的答复
区卫健局通过与镇街、平台对接,摸清国有闲置资产等,引导建设公办托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办托和产业园区嵌入式托育机构,扩大公办托育服务供给。紧密结合“幸福西湖民生综合体”、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按照“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使用”的“五同”模式,配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家门口”托育服务圈基本形成。目前全区已建成12家公建民营型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浙江新东方满天星北山托育中心作为典型代表之一,获得省委书记易炼红充分肯定,相关工作得到央视新闻联播、浙江卫视报道。区教育局通过新建、补缺、提升,完善学前教育布点补缺机制、结构优化机制。目前,西湖区已有46家公办幼儿园开设70个托班。区财政局支持惠普托育等补贴政策,利用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鼓励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探索激励产业园区等利用现有存量建筑开办托育机构。2024年,计划安排超960万支持建设西湖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水平。
四、关于建议“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创新”的答复
2022年,国务院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3年,省发改委已明确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标准执行。西湖区在切实落实好普惠托育机构认定、补助等支持性政策的基础上,于2024年鼓励社区(村)排摸“金角银边”,开展“微托育”服务;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办托,实现年轻人“带娃上班”的需求;培育一批价格更低廉、服务更优质的引领型普惠托育机构。同时,在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与区财政局对接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
五、关于建议“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答复
区政府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通知》等照护服务指导性文件,成立西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本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部门间形成合力,持续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综合监管。各镇街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机构的管理纳入基层治理平台,建立举办者自查、相关职能部门抽查和各镇街牵头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卫生保健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项食品安全及卫生保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区卫健局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儿童膳食、体格检查、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三是构建托育安保体系。为保障入托婴幼儿安全健康地成长,西湖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托育机构安全防范建设,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多次召集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湖区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所有机构要求采取“一家一策”全面落实“3+X”安保工作措施。
接下来,区卫健局将继续强化政策宣传,增强部门联动,勠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知晓率、关注度和满意度。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895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