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综执西污排许准字(2024)第040号)
发布时间:2024-06-21 1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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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综执西污排许准字(2024)第040号

杭州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古荡单元XH0802-40地块商业金融用房(华商地块改造)项目)临: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9日提出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非投资类)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19日受理(受理号:)。经审查,1、该申请为延续申请;2、提交资料齐全;3、监管过程中无申请人被要求整改记录;4、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查看,(1)污水排水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2)申请人提交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承诺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标准,不偷排、不超标,如有违背,自愿接受处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3)该项目的预处理设施符合标准;(4)该项目雨水、污水分流,雨、污管网不存在混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向杭州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古荡单元XH0802-40地块商业金融用房(华商地块改造)项目)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1年。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