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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24-32089
文号
西政发〔2024〕48号
公布日期
2024-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西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3 09:2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西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西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我区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特制定如下若干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一)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智能化升级,2024年新增数字化培育车间3家(区发改经信局)。
(二)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建材、机械、金属制品、轻纺、船舶、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3项。(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力争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区发改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改造,重点更新电机、水泵、空压机、变压器、冷水机组等主要用能设备,提高能效水平(区发改经信局)。
(四)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组织排摸并督促投产时间10年以上且单片光伏板功率250瓦以下且能量转化效率小于18%的光伏装机退役或更新,积极推进楼宇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
(五)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施更新改造(区生态环境分局)。推进锅炉等重点行业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经信局)。推进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的相关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增或更新各类环卫清扫车75辆(台)、垃圾清运车18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动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新能源替代(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加快住宅电梯报废更新和改造加装。将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更新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或大修改造。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淘汰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完成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20台,2024年住宅加装电梯110台(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完成老旧管网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200公里,完成老旧污水管更新0.3公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2024年完成30个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进北山街道胜利新村老旧小区改造、西溪街道文二新村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区住建局)。
(十)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配合市局完成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任务,保持主城区新能源公共汽电车比例100%。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以上,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化率达90%(区住建局)。
(十一)推动水路运输领域设备更新。配合市局加快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推进更新岸电设施改造,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区住建局)。
(十二)支持道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配合做好路网重点区域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到2027年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区住建局)。
(十三)推进轨道交通设备更新改造。配合市地铁集团推进地铁车辆、运营及安全生产等关键设备的更新改造,持续推进通信、信号、供电系统部分设备更新改造,以及关键设备电源系统蓄电池更新等,确保地铁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区住建局)。
(十四)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到2027年建设提升300亩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
(十五)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实施包括小和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双浦第一小学、金地幼儿园等在内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9个,争取到2027年基本解决局部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区教育局)。
(十六)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深入实施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建设工程,推动公办中小学校更新置换先进学科设备,争取到2027年先进学科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推动学校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区教育局)。
(十七)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加强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投入,2027年前实施A级景区品质大提升行动(区文广旅体局)。
(十八)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有序推进国产化装备应用,争取到2027年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区卫健局)。
(十九)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改造。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病房改造,着力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占比超过80%,以老年病房等为重点适度扩大单人间比例(区卫健局)。
(二十)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重点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区公安分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累计50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2万辆,渗透率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二十一)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支持二手车经销分公司落实备案制度,促进二手车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十二)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等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查处工作,到2027年全面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车辆以旧换新(区商务局、西湖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经信局)。
(二十三)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区商务局、区发改经信局)。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20个。
(二十五)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回收、网上回收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供销总社)。
(二十六)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鼓励引导我区二手交易平台企业开展废旧产品循环利用和跨品类置换业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工具等设备实施再制造。(区发改经信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
(二十九)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落实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各区、县(市)采取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授权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推动落实分拣中心用地和回收网点用房,鼓励建设一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西湖规资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发布“浙江制造”标准4项以上。
(三十)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参与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地方标准,以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提升准入门槛(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十一)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十二)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商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国家标准,推进建筑垃圾、蓄电池回收处理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
(三十三)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更多国际标准,在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等优势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五、保障措施
(三十四)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区发改经信局)。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区发改经信局)。统筹各级工信专项资金;落实制造业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制造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统筹上级交通补助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和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统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统筹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和住房改善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按规定用好上级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统筹各类教育补助经费,支持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统筹各类文化旅游和医疗机构补助经费,推进文旅设施设备和医疗装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
(三十五)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三十六)优化金融支持。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强化国有融资租赁企业带头作用,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三十七)加强要素保障。加强用地保障力度,支持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进“工业上楼”等形式促进集约高效用地,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需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用设施用地范围(西湖规资分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区发改经信局)。完善征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区税务局)。
(三十八)强化创新支撑。聚焦类脑智能、量子计算、商业航天、数据智能等前沿领域,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30个以上。加快国家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主校区建设,支持西湖实验室等建设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国科大前瞻谋划“引力波”大科学装置及商业航天关键技术验证平台建设。新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2家,支持浙江大学等院校技术转移中心、科创中心建设(区科技局)。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每年评定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1项以上、市级首台(套)产品1项以上,到2027年争取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15项,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区发改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