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突发事件“1515”应急响应机制
发布时间:2024-07-19 16:57:40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点击率:

第一章 总体原则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防抗救一体化原则。

第二条 坚持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原则。

第三条 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配合有力、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一条 时刻把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一切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第二条 发挥救援力量在“黄金处置期”内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积极作用,将损失和伤害影响降至最低。

第三条 形成长期有效的应急响应反应,全面提升全区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第三章 适用范围

适用于西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章 规范处置

第一条1分钟预警响应

接省市区相关预警信息后,西湖区应急消防联合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发布预警指令,连线事故所在地镇街,1分钟内完成预警信息通知。(事故时间、地点、类型)

第二条5分钟内属地调动出警

事故所在地镇街接受预警指令后,快速调配第一梯队(不少于2人)队员携带事故初期处置装备,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前期警戒疏散工作。

第三条15分钟内协同处置

一、镇街综合应急和消防救援队伍第二梯队到场救援处置(不少于6人)。

1.携带必备的该事故类型的处置装备设备;

2.完成现场单兵与区指挥中心可视化连线;

3.上报属地处置力量组织架构和事故基本信息;

4.有效开展相关救援处置工作;

二、区级救援队伍到场处置(路程超过10公里的,酌情增加到达时间)。

1.携带必备的该事故类型的处置装备设备;

2.架设可视化设备并连线区指挥中心,中心根据要求实情推送至省市;

3.联合属地有效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4.做好事故现场信息报送工作;

三、区级社会救援力量和相邻镇街综合应急和消防救援队伍增援处置(第三梯队)。

根据指挥中心研判结果,须调度区级社会救援力量和其他镇街综合应急和消防救援队伍增援的,须在接受指挥中心增援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人员和专业设备的增援。

第五章 指挥调度

第一条 镇街综合应急和消防救援队伍由西湖区应急消防联合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各镇街接受预警指令后,应第一时间快速响应;抵达现场后,应迅速开展有效处置;

第二条 调度方式以电话和对讲机通知为主,可采用浙政钉、微信工作群等辅助调度;

第三条 镇街综合应急和消防救援队伍应保持手机、对讲机畅通,明确每日值班员和联系方式,并报送工作群;指挥中心每日组织不少于1次的电话、对讲机等通信抽查;

第四条 镇街综合应急和消防队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备勤制度,指挥中心每周不定时开展可视化点检并通报。

第六章 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指挥
  明确指挥机制,预警信息由区指挥中心统一发布,属地要严格落实响应机制,做好相互配合,紧密协同,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场处置以属地牵头为主,区级第二第三梯队救援力量协同,确保“黄金处置期”内救援行动及时有效。
二、强化培训演练
  各镇街要加强综合应急和消防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有效提升队伍的实战处置能力;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加强应急演练,确保时刻拉得出、用得上。

三、强化考评考核

西湖区应急消防联合指挥中心每月不定期开展镇街救援队伍的模拟警情拉练,每次突发事件实战应急响应,会通报不达标原因,成绩并纳入年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