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综执西污排许准字〔2024〕第064号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二分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
程土建施工SG12-4号(小和山站)) 临: 你(单位)于2024年7月19日提出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非投
资类)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19日受理(受理号:杭综执西污排许受字〔2024〕第058号)。经审查,1、该申请为首次申请;2、提交资料齐全
;3、监管过程中无申请人被要求整改记录;4、经资料审查及现场查看,(1)污水排水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2)申请人提交排水水质合
格承诺书,承诺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标准,不偷排、不超标,如有违背,自愿接
受处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3)该项目的预处理设施符合标准;(4)该项目雨
水、污水分流,雨、污管网不存在混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城镇排水与污水
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二分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
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4号(小和山站))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有效期1年。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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