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9665535-1/2025-0017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湖区统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数据发布统计分析、回应关切等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0余条,门户网站统计信息220余条,“杭州西湖统计”微信订阅号全年发布和转发图文、音视频信息等17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对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进行逐条梳理,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多审,明确审核流程,细化审核要求,同时强化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全面、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更新栏目内容,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测。

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依托“杭州西湖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统计工作信息、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开放日活动等,积极发布实时热点信息,传播正能量,展现西湖统计人员责任担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定期排查做好问题整改,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要求,结合区政府办检查通报和日常自查情况逐一对照,认真整改。二是抓好培训提升能力,积极参加省、市、区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内部通报和业务培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在稳步推进,但是主动公开及时性、公开渠道丰富性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区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明确公开时效,积极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视频、问答等方式主动发布统计信息,努力提高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79665535-1/2025-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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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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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湖区统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数据发布统计分析、回应关切等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0余条,门户网站统计信息220余条,“杭州西湖统计”微信订阅号全年发布和转发图文、音视频信息等17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对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进行逐条梳理,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多审,明确审核流程,细化审核要求,同时强化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全面、准确、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更新栏目内容,做好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测。

强化新媒体平台运用,依托“杭州西湖统计”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统计工作信息、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开放日活动等,积极发布实时热点信息,传播正能量,展现西湖统计人员责任担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定期排查做好问题整改,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要求,结合区政府办检查通报和日常自查情况逐一对照,认真整改。二是抓好培训提升能力,积极参加省、市、区业务培训,及时做好内部通报和业务培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本年度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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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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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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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在稳步推进,但是主动公开及时性、公开渠道丰富性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区统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明确公开时效,积极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视频、问答等方式主动发布统计信息,努力提高为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