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20-7/2025-0018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12 月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区级人民调解人员信息、普法宣传阵地、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等信息,将政务公开与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相结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4年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0条,司法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司法局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2024 年,区司法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6件,已按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回复。其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正在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撤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季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更新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做好司法便民服务。同时全面公开我局机构概况、科室职能等信息,部门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布财务收支预算,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司法局充分利用“西湖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以来,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共发布109条信息,普法云直播20期。区司法局无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存在问题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情况。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科室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 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2025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索引号

00250220-7/2025-0018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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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12 月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区级人民调解人员信息、普法宣传阵地、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等信息,将政务公开与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相结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4年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0条,司法2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区司法局切实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2024 年,区司法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16件,已按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回复。其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正在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依申请信息公开撤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季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更新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做好司法便民服务。同时全面公开我局机构概况、科室职能等信息,部门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布财务收支预算,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司法局充分利用“西湖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以来,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共发布109条信息,普法云直播20期。区司法局无因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存在问题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情况。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科室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 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在信息公开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2025年,区司法局将继续在区政府的指导下,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策解读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