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56-5/2025-0018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双浦镇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双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双浦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2024年,双浦镇在西湖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通过多途径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美丽双浦”相关信息47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审批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完善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的工作制度。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2024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3件,其中23件为自然人申请,无企业申请。2024年依申请公开件有2件结转至2025年继续办理,其余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美丽双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及政务工作重点进行解读。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和操作流程,加强发布内容管理。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日常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听取群众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对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024年度双浦镇未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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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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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应对能力不够;三是部分信息更新周期较长,影响信息的时效性;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利用好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邀请政务公开、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律师和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增加主动应对能力。加强业务学习,根据《条例》和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三是缩短信息更新周期。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定期更新门户网站的内容,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变动、项目审批、预算调整等关键信息,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消息。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以数字化、图表等多种方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56-5/2025-0018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双浦镇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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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结合双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双浦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2024年,双浦镇在西湖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通过多途径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美丽双浦”相关信息47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审批制,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完善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的工作制度。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对答复提出意见建议,提高答复准确性。2024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3件,其中23件为自然人申请,无企业申请。2024年依申请公开件有2件结转至2025年继续办理,其余均已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站作用,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充分运用“美丽双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政府工作动态,加强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应及政务工作重点进行解读。严格遵守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和操作流程,加强发布内容管理。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日常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主动听取群众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对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024年度双浦镇未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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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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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应对能力不够;三是部分信息更新周期较长,影响信息的时效性;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和督查指导,利用好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邀请政务公开、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律师和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增加主动应对能力。加强业务学习,根据《条例》和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三是缩短信息更新周期。建立高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定期更新门户网站的内容,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变动、项目审批、预算调整等关键信息,确保群众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消息。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以数字化、图表等多种方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