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53-0/2025-0020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溪街道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溪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西溪街道办事处编制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溪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的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权利,做到群众应知尽知。

(一)主动公开

始终秉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西溪街道在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5余条,杭州西溪发布公众号发布53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西溪街道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多形式多平台公开,充分发挥街道“杭州西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时,利用公开栏、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切实做到政策性法规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人手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参与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负责同志业务能力,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2024年度西溪街道信息公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街道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覆盖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公开运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多方面落实公开内容。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方面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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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253-0/2025-0020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溪街道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溪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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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西溪街道办事处编制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相关建议。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溪街道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的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权利,做到群众应知尽知。

(一)主动公开

始终秉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西溪街道在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5余条,杭州西溪发布公众号发布53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西溪街道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开渠道的管理,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多形式多平台公开,充分发挥街道“杭州西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时,利用公开栏、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切实做到政策性法规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人手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参与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负责同志业务能力,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严格内容和格式审查,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到位。

2024年度西溪街道信息公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街道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知晓度、覆盖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公开的程度、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信息的更新速度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公开运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操作流程,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多方面落实公开内容。围绕街道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方面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