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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取水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精神,根据《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9年)》《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的公告》(浙水保〔2016〕31号)要求,依据企业近三年实际取水情况,核定了各单位2024年度取水计划(见附表)。取水计划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止。
各取水户要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节水措施,严格按取水计划取水,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户如需调整年度取水计划量的,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计划调整申请,提交计划取水量增减原因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核定情况调整取水计划。
杭州市西湖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