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经查,杭州华育灵漫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等10家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期限届满未延续,在注册地址已无实际办学场所或实际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杭州华育灵漫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3000027号)、杭州市西湖区科技职业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4000005号)、杭州市西湖区南方职业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4000001号)、杭州市西湖区欧米奇西点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3000013号)、杭州市西湖区博雅职业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4000002号)、杭州玛雅动漫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3000008号)、杭州市西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3000026号)、杭州风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3000012号)、杭州市西湖区学尔森职业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4000004号)、杭州市西湖区中奥动漫职业培训学校(证号:人社民3301063000016号)10家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学校应依法完成清算,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上述10家单位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