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及时查处卫生健康违法案件,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委托杭州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卫生监督所)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的规定,现将行政执法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附件:杭州市西湖区卫健局(杭州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局)行政执法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