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55517900-8/2025-0006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溪谷管委会 统一编号:
 
 
西溪谷管委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通过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文件2件,为财务预算、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领导机制。由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办承担具体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其他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并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充分发挥“西溪谷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优势,扩大公开信息的影响面,及时将信息向大众公开,提升优化政务公开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采取积极严谨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三是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吸纳社会各方的建议。

2024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管委会积极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边界较为模糊,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2025年,管委会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发布速度快、内容准、渠道广;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条例》、《办法》的学习,将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落实到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55517900-8/2025-0006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溪谷管委会

统一编号

西溪谷管委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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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通过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文件2件,为财务预算、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领导机制。由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办承担具体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统筹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其他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并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依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充分发挥“西溪谷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优势,扩大公开信息的影响面,及时将信息向大众公开,提升优化政务公开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主动接受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采取积极严谨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三是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开展社会评议,及时吸纳社会各方的建议。

2024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管委会积极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边界较为模糊,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2025年,管委会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发布速度快、内容准、渠道广;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条例》、《办法》的学习,将相关法规文件精神落实到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