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詹明明、余鸿和与杭州鑫秀酒吧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5-01-07 16: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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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鑫秀酒吧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詹明明、余鸿和诉你单位工资争议案(2024)4036、4037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举证、组庭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西4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