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1848492/2025-0012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12 月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公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公开工作,紧贴工作职能,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对法定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认真学习掌握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程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顺畅、依法依规。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事项,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同时,注重抓好政策的解读、引导和宣传工作,对于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此外,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热点舆情加强应对处置,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宣传引导不失声、不缺位,为退役军人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氛围”。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从政策法规、建议提案、财务信息、人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优化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专门设立咨询服务窗口,为退役军人咨询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 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实施并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此外,从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适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同时,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产生负面社会评议和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当前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下一步,将从三方面改进:

1.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对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期盼,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优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扶持、崇军活动开展、军地双拥共建、老兵作用发挥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能力提升,通过新闻发布、答记者问、专家文章、音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

3.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积极关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需求,发布更多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政务信息,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退役军人和人民群众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MB1848492/2025-0012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0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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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12 月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动公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公开工作,紧贴工作职能,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对法定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阳光行政的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认真学习掌握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程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完善申请渠道,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顺畅、依法依规。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事项,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同时,注重抓好政策的解读、引导和宣传工作,对于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此外,对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热点舆情加强应对处置,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宣传引导不失声、不缺位,为退役军人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氛围”。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从政策法规、建议提案、财务信息、人事管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优化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集中发布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始终将信息发布质量摆在第一位。还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专门设立咨询服务窗口,为退役军人咨询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

(五) 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实施并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属性标注得当。此外,从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适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同时,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产生负面社会评议和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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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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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当前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音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下一步,将从三方面改进:

1.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对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期盼,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深度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在优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扶持、崇军活动开展、军地双拥共建、老兵作用发挥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政务公开真正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能力提升,通过新闻发布、答记者问、专家文章、音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开展解读。

3.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基层调研力度,积极关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信息需求,发布更多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政务信息,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退役军人和人民群众获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