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5366636-7/2025-00156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执法指导办)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综执西临许准字〔2024〕第040号)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综执西临许准字〔2024〕第040号 

杭州毛源昌明礼眼镜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提出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行政许可申请 ,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17日受理(受理号:杭综执西临许受字〔2024〕第040号 )。经审查,本项目为杭州毛源昌明礼眼镜有限公司因门头装修搭设脚手架占用 市政道路审批,现申请占用文二路人行道长6米,宽1米,面积6平方米,工期4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 条,《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二、三、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 意杭州毛源昌明礼眼镜有限公司占用文二路人行道长6米,宽1米,面积6平方米 ,工期4天,要求:施工做好行人安全通行管理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维护措施,现 场设立施工安全标识标牌等警示标志,安全网罩、警示灯,安排专人现场维护和 疏导,确保行人、行车的安全,施工完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