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11:12:36
来源:区环保分局 点击率:

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有限公司

2. 项目负责人:陈波波                           联系电话:13485535292

3.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宋家里6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杭州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负责人:占晶                              联系电话:18658835720

3.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商业中心17901

三、项目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

2.联系电话:0571-81109629

四、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清谷路333

3.项目概况:项目租用泰康之家(杭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清谷路333号的商业用房,租赁面积5411m2,筹建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设置医院床位31张,护理床位46张,设置内科、外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老年医学中心、健康管理中心、营养科等诊疗项目。

五、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敏感性描述

与项目红线

最近距离(m

环境标准

声环境

宋家里

(自然村)

N

民居

19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环境

空气

宋家里

(自然村)

N

民居

1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大清村

(行政村)

EN

民居

596

地表水

大清溪

W

小溪

5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生态

环境

杭州西山国家森林公园

本项目位于大清谷分园

总面积1775.0公顷

/

六、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由于装修期较短,待装修结束后上述污染因子随之消失,因此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具体如下。

1、废水: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2、废气: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异味

3、噪声: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

4、固废: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来自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

七、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营运期间,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光催化氧化装置)达标后引至项目所在屋顶高空排放,因此该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等设备安装隔声减振设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入住人员的引导,避免突发性高噪声源的产生。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行政办公区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病区病人生活垃圾经严消毒后用塑料袋密封,交由环卫部门作填埋处理。医疗固废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同时医院必须建立出库、入库的记录,有效保证危险废物回收。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污泥,需定期清掏。污泥清掏前应先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 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由医院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八、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杭州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杭州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符合国家及省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转塘街道大清谷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20200825——20200907日,共10 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等方式向我公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

和建议。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公开。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