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泗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 11:12:46
来源:区环保分局 点击率:

留泗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留泗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东穆坞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建设地:留泗路和清谷路交叉口东南角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三级加油站,占地面积1891m2,设30m3的汽油罐2只、20m3的汽油罐1只和20m3的柴油罐1只,双油品四枪电脑加油机4台。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规模/

(约人)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约m

X

Y

大岭

216753.39

3346157.29

居民集聚区

100

人群

二类区

S

60

216702.99

3346373.08

居民集聚区

30

人群

二类区

W

110

顺家湾新苑

216459.80

3344980.38

居民集聚区

75

人群

二类区

S

1320

外桐坞

216198.55

3344805.93

居民集聚区

582

人群

二类区

S

1343

里桐坞

215775.04

3344723.46

居民集聚区

900

人群

二类区

SW

1820

屛峰新村

215574.07

3347675.08

居民集聚区

1500

人群

二类区

NW

1600

九月森林

2151179.77

3347338.37

居民集聚区

200

人群

二类区

NW

1560

留和春天

215837.32

3348855.14

居民集聚区

1000

人群

二类区

NW

2610

东穆坞村

216729.81

3347274.88

居民集聚区

2000

人群

二类区

N

508

景园住宅小区

216725.63

3348231.52

居民集聚区

1500

人群

二类区

N

1860

和家园小区

216697.70

3348390.57

居民集聚区

2000

人群

二类区

N

2030

横街社区

215886.39

3348336.61

居民集聚区

600

人群

二类区

NW

2170

大清村

217533.65

3345472.60

居民集聚区

579

人群

二类区

SE

980

梅家坞村

219036.05

3344911.36

居民集聚区

1262

人群

二类区

SE

2270

云栖花苑

218853.60

3343926.20

居民集聚区

100

人群

二类区

SE

2980

杭州金融研修学校

215759.72

3346882.17

文化教育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1170

浙江外国语学院

214476.99

3347409.01

文化教育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2210

浙江工业大学屛峰校区

214557.41

3347717.62

文化教育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2560

留下中学

216321.76

3348582.45

文化教育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

2220

博爱幼儿园

216296.95

3347745.00

文化教育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1510

横街社区居委会

215710.75

3348359.92

行政办公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2305

留下街道屛峰社区服务中心

215435.97

3347850.40

行政办公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2025

西溪医院

215105.35

3348830.43

医疗卫生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W

3025

留和医院

216350.91

3348431.10

医疗卫生为主

/

人群

二类区

N

2110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约m

与项目水利联系

X

Y

东穆坞溪

/

/

地表水体

水环境

IV类水体

NW

1200

径流

声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约m

规模/

(约人)

保护级别

大岭

216753.39

3346157.29

S

60

/

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

216702.99

3346373.08

W

11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经预测,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排放量较少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加油区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切实落实好场地内储罐区、卸油区、加油区及隔油池等区域的防污、防渗等结构与工艺等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经有效措施治理后,项目各侧厂界噪声能达到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扬尘

1、施工场地或施工便道及引起扬尘的任何路段,每天至少洒水二次,早晨一次,下午一次,或在干旱季节洒水多次;

2、散装材料的装运卡车必须用篷布覆盖,堆料场在雨天、雪天和大风日也应用篷布覆盖;

3、严禁大风天气施工

达标排放,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卸油、储油、加油

非甲烷总烃

采用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及时检修设备阀门、输油管、加油喷枪;采用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清洗废水

必须在施工场地挖一沉淀池,废水经过沉淀处理,上清液可作为场地洒水抑尘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用水

不向外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没有影响

施工营地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驻地应设置简易化粪池,粪便污水应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生活

生活污水

站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加油

地面冲洗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化粪池,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施工场地

建筑垃圾

1、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运送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

2、运输时必须采用密封的车厢,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营地

生活垃圾

集中妥善存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的废物;对不可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运营期

清罐

余油残渣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清罐

含油锯末

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处置

噪声

施工期

1、避免夜间施工,如确需要夜间施工,则必须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夜间施工必须经当地审批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明示公告附件企业,白天施工时,也要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音、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电动机、水泵、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

4、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文明施工,同时应充分做好与周边企业的协调工作,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减少矛盾产生

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像很小

运营期

1、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做好区域交通管理,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禁止在加油站场地区域内鸣喇叭

其他

环境风险:按消防、加油站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并采取防火、防爆、防雷、抗震等措施,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机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杭州东穆坞股份经济合作社留泗路加油站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排放污染物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报告要求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生产,防止由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事件。因此,则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浙江省杭州市留下街道留泗路和清谷路交叉口东南角实施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和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718~201981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东穆坞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50588222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85351215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1-87698051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东穆坞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告发布时间:201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