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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1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93批次、不合格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杭州小芳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体育场路店销售的厚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杭州7彩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鲍鱼,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x
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