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遵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类、测绘类、规划类)》进行执行,未在省、市裁量基准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
〔2022〕6号(土地类裁量基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