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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00-4/2025-3160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5-05-22 14:35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杭州市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全区范围内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杭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原因造成区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区生产经营、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街道及有关单位、供电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停电事件四个级别。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1.1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成立杭州市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经信局局长、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社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划资源分局、西湖交通执法大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北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城南供电分公司、各镇街。
区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各项应急工作。
(2)协调各有关单位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启动和终止Ⅰ、Ⅱ级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2.1.2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经信局局长兼任。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区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区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4)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区政府及时报告。
(5)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6)负责信息发布。
(7)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1.3相关部门及主要职责。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西湖规资分局、西湖交通执法大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北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城南供电分公司等单位,按照区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1)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播发相关新闻和新闻发布会,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2)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负责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负责协调供电企业应急工作。
(3)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事故灾难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救济等相关事务。
(4)区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后救援、抢险、恢复等相关工作经费的协调。
(5)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大面积停电引发的建筑工程事件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撑;配合所属街道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6)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事故中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7)区商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成品油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8)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组织做好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场所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工作;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中旅游景区等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9)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做好伤员的紧急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
(1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控大面积停电区域物价,及时处置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参与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检测检验。
(11)区城管局:负责确保城市照明设施功能完善,大面积停电状态下尽快协调恢复重点路段的路灯照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12)区公安分局:负责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组织处置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13)区应急管理局:按部门职责传达上级和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街道和供电企业贯彻落实;了解掌握事件处置整体进度情况,为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供森林防火信息和灾情,提出抢险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信息和应对措施,预防次生灾害发生;负责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4)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渔业船舶、农机等灾害信息和应急救援,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提供森林防火信息和灾情,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15)西湖规资分局:负责统筹城市规划和电网规划的有机衔接,不断完善电网结构;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所在地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16)西湖交通执法大队:负责应急交通运输保障,为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提供运力保障,协同交警部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援物资的道路运输通道畅通;协调地铁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安全并疏导滞留旅客。
(17)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城北分公司、城南分公司:负责组织、指挥本企业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开展应急处置和电力恢复工作。掌握电网大面积停电情况,及时通报停电信息,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建议;在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等应急处置工作;向区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1.4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主要职责。当发生Ⅰ、Ⅱ级停电事件启动应急响应时,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转换为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电力恢复、新闻宣传、综合保障、社会稳定四个工作组(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大面积停电事件紧急会商会议,研究分析事态,对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2)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研究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区政府决策。
(4)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区政府。
2.2街道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街道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合作机制,对需要区级层面协调处置的跨行政区域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有关街道向区政府提出请求。
2.3供电企业
供电企业应成立本企业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4重要用户
2.4.1 电力用户应建立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含事故处理一般原则、正常运行方式、重要负荷分布及拉闸序列表、事故处理流程、组织保障与技术支持、预案演练及滚动修编管理等内容,并与本单位其他专业及供电企业等外部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相配合。
2.4.2发生电力突发事件时,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流程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对于需要供用电双方联合处理的事故,供用电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联合处理工作。
2.4.3 供电企业应与电力用户共同协商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当发生电力突发事件需要启动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有序用电方案,由供电企业及时通知电力用户执行。
2.5专家组
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1风险源分析
3.1.1.1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
(1)全区供电面积约 平方公里,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影响,西湖区域内台风、暴雨、冰雹、雷暴、龙卷风、大雪、大雾、冻雨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2)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电力设施偷盗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1.1.2电网运行方式
(1)浙江电网因省内装机停机、省外来电减少、因燃料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能力大规模减少等原因,可能导致省内电网故障,造成西湖区大面积停电。
(2)杭州地区局部区域网架结构薄弱,在高峰负荷时仍存在个别主变和部分线路断面输送潮流超稳定限额等,安全控制难度较大。
(3)重要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
3.1.1.3电力用户运行事故或异常
发生下列事故或异常,且影响或可能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1)设备发生异常故障。
(2)电气火灾。
(3)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
3.1.2社会风险分析
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极易引发次生灾害:
(1)可能导致化工、冶金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2)可能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可能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电铁、机场、轨道交通等供电中断,大批旅客滞留,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4)可能导致政府部门、消防、公安、军队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5)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情,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监测
供电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等运行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发改、经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3预警
3.3.1预警信息发布
供电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区发改经信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等,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区发改经信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发地的街道及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可视情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
3.3.2.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程序。
3.3.2.2根据可能发生的事件等级、处置需要和权限,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停电事件影响的预警,宣传停电事件应急避难知识。
3.3.2.3通知重要用户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和启动自备应急保安电源的准备。
3.3.2.4供电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3.2.5相关部门和供电企业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3.2.6受影响区域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
3.3.2.7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供电企业应立即向区发改经信局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报告。
区发改经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
对初判为Ⅰ级或Ⅱ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报告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对初判为Ⅲ级或Ⅳ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区发改经信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发改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1)初判发生西湖区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杭州电网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且对西湖电网有重大影响,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部在其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市政府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初判发生西湖区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或杭州电网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且对西湖电网有较大影响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3)初判发生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区域所在街道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视情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4)发生跨街道Ⅲ级、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必要时,也可成立区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5)对于尚未达到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各街道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有关街道、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5.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西湖区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配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供电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应急电力支援。
5.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5.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政府相关部门和水、气、油、热供应等企业启用应急供应措施,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5.2.4维护社会稳定
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2.5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5.2.6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6 后期处置
6.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根据事件分类,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街道应急机构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事件调查
发生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报请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报请市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Ⅲ、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由西湖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各相关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6.3善后处置
事发地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事发地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供电企业和受影响区域街道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5改进措施
6.5.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供电企业要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件发生机理,分析事件发展过程,吸取事件教训,提出具体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6.5.2 事发地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经验和教训,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件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7 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医疗、卫生、环境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电力用户应根据用电负荷的级别、用电设备规模、分布、维护工作量,建立电气维护制度,配备相应的电气工作人员(运行值班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与其工种、岗位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并取得相关资质。
7.2装备物资保障
西湖区供电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西湖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7.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街道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按照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4技术保障
各供电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力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有关单位要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区有关部门和供电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区域“黑启动”电源。供电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资金保障
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发改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以及各相关供电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及演练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 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宣传
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不断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8.2培训
各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人员事故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8.3演习
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三年应协调组织开展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供电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供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
9 附则
9.1预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改经信局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预案由区发改经信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杭州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且对西湖电网有特别重大影响。
(二)造成西湖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者, 或供电用户停电用户数达到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
二、重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杭州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且对西湖电网有重大影响。
(二)西湖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供电用户停电用户数达到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
三、较大(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杭州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且对西湖电网有较大影响。
(二)造成西湖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供电用户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30%以上50%以下。
(三)街道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停电用户数达到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
(四)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20%并且持续时间30分钟以上,或者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10%并且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
四、一般(Ⅳ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一)杭州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且对西湖电网有影响。
(二)西湖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供电用户停电用户数达到供电总用户数15%以上30%以下。
(三)街道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街道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四)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站)对外停电,导致周边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低于调度机构规定的电压曲线值5%以上10%以下并且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西湖规资分局、西湖交通执法大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北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街道、其他有关部门和相关供电企业。
区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经信局,成员由上述政府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作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各部门和单位日常工作。
西湖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供电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应急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北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发生、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互联网等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西湖规资分局、西湖交通执法大队、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西湖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北供电分公司、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城南供电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核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状况,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保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水路等交通运力;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西湖交通执法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谣言,以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