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0-0/2025-31782 文号: 西农〔2025〕46号
公布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AXHD65-2025-0001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街、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西政办〔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策实施实际,特修订《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21〕7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

(一)农业产业项目和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立项、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监管和绩效管理。各镇街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和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实施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

(二)农业奖励类: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联合发文、审核拨付。各镇街负责现场踏勘和奖励材料初审。奖励申请单位对奖励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美丽生态茶园建设类: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西湖龙井茶种质资源圃建设及管理、植保员队伍建设、茶树病虫害测报、开展茶园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推广茶园绿色防控、增施有机肥等,全面改善茶园生态环境,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提升茶叶品质。

(四)夯实“米袋子”粮油安全基础:推动粮油适度规模发展,对在西湖区行政范围内全年水稻、油料、旱粮作物等主要农作物复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实际种植主体进行补贴。支持粮油主要农作物实施统防统治作业和配方肥推广应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中央、省、市粮油生产补贴。

(五)品牌发展类: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约150万元,支持各类农产品宣传推介、农事(茶事)活动、制作技艺培训、西湖龙井茶炒茶大师和九曲红梅茶制茶大师奖励等,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或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方案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

各镇街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手续,实现“最多跑一次”。要建立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禁现金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政策,各镇街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办事程序等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四、其他

自2025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21〕76号)、《关于印发〈西湖区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农〔2020〕3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农〔2021〕12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农〔2021〕127号)文件同步废止。


附件:1.《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wps

2.《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补贴政策实施细则》.wps

3.《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与应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wps

4.《西湖区美丽生态茶园建设实施细则》.wps

5.《西湖区粮油生产补贴实施细则》.wps

6.《西湖区乡村运营示范点补贴实施细则》.wps

西农〔2025〕46号.pdf

 

索引号

00250210-0/2025-31782

文号

西农〔2025〕46号

公布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AXHD65-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1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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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西政办〔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策实施实际,特修订《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21〕7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

(一)农业产业项目和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立项、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监管和绩效管理。各镇街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和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实施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

(二)农业奖励类: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联合发文、审核拨付。各镇街负责现场踏勘和奖励材料初审。奖励申请单位对奖励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美丽生态茶园建设类: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西湖龙井茶种质资源圃建设及管理、植保员队伍建设、茶树病虫害测报、开展茶园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推广茶园绿色防控、增施有机肥等,全面改善茶园生态环境,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提升茶叶品质。

(四)夯实“米袋子”粮油安全基础:推动粮油适度规模发展,对在西湖区行政范围内全年水稻、油料、旱粮作物等主要农作物复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实际种植主体进行补贴。支持粮油主要农作物实施统防统治作业和配方肥推广应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中央、省、市粮油生产补贴。

(五)品牌发展类: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约150万元,支持各类农产品宣传推介、农事(茶事)活动、制作技艺培训、西湖龙井茶炒茶大师和九曲红梅茶制茶大师奖励等,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或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制定方案开展。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

各镇街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手续,实现“最多跑一次”。要建立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禁现金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政策,各镇街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办事程序等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四、其他

自2025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农〔2021〕76号)、《关于印发〈西湖区茶树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农〔2020〕3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农〔2021〕126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西湖区配方肥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农〔2021〕127号)文件同步废止。


附件:1.《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wps

2.《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补贴政策实施细则》.wps

3.《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与应用扶持政策实施细则》.wps

4.《西湖区美丽生态茶园建设实施细则》.wps

5.《西湖区粮油生产补贴实施细则》.wps

6.《西湖区乡村运营示范点补贴实施细则》.wps

西农〔2025〕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