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010600250216XM/2026-101052018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区教育局 统一编号:
 
2026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第一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组织,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杭州市西湖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教育窗口;电话:0571-87759380)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退役军人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6月上旬将开展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26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及其他本(专)科应届毕业生须在第二批次报名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25日左右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hzxh.gov.cn/)发布。

3.本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3日-4月1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请选择受理机构为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并加入钉钉群44623837)。

本次认定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网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及申请受理阶段:

4月3日-4月21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至本受理机构(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教育窗口)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571-87759380),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22日,体检。申请人至本受理机构指定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莫干山路219号)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个人体检时间安排最终以受理机构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钉钉群或短信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6〕1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5月7日,受理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须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电话等信息)于体检当天交受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交给工作人员的请邮寄到本受理机构(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教育窗口李老师收0571-87759380)。

4.如需更正认定机构、受理机构,截止日期为本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5.申请人网上申请后须加入本受理机构开设的钉钉群(群号44623837),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6.教师资格认定准予许可名单将于6月2日通过西湖区门户网站公告。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7.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8.有关高中段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71-87917210、0571-87017130;地址: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附件1.wps

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wps

3.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申请幼儿园教师体检表.pdf

4.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非幼儿园)附件4:体检表(非幼儿园).pdf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

 

索引号

1133010600250216XM/2026-101052018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3-30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西湖区教育局

统一编号

2026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第一批次)

发布日期: 2026-03-3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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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组织,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杭州市西湖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教育窗口;电话:0571-87759380)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退役军人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6月上旬将开展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26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及其他本(专)科应届毕业生须在第二批次报名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25日左右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hzxh.gov.cn/)发布。

3.本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3日-4月1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请选择受理机构为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并加入钉钉群44623837)。

本次认定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网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及申请受理阶段:

4月3日-4月21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至本受理机构(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教育窗口)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0571-87759380),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22日,体检。申请人至本受理机构指定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莫干山路219号)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个人体检时间安排最终以受理机构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钉钉群或短信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6〕1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5月7日,受理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在西湖区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须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电话等信息)于体检当天交受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交给工作人员的请邮寄到本受理机构(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教育窗口李老师收0571-87759380)。

4.如需更正认定机构、受理机构,截止日期为本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5.申请人网上申请后须加入本受理机构开设的钉钉群(群号44623837),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6.教师资格认定准予许可名单将于6月2日通过西湖区门户网站公告。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7. 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8.有关高中段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咨询。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71-87917210、0571-87017130;地址: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附件:1.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附件1.wps

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附件2.wps

3.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申请幼儿园教师体检表.pdf

4.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非幼儿园)附件4:体检表(非幼儿园).pdf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