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113301060025021358/2026-1010518074 | 文号: | |
| 公布日期: | 2026-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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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301060025021358/2026-101051807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6-03-26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统一编号
西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6 11:38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预算与报价说明。本次报价为单人评估单价,单人评估单价上限为100元/人;项目总预算12.825万元,最终费用按实际完成评估量据实结算。
二、项目服务要求
1、评估标准和流程。评估工作需依照《长期护理保障失能等级评估规范》(DB33/T2476—2022)执行,通过“浙里康养”平台完成全流程操作,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维度开展评估,自收到评估申请后按时限完成现场评估、等级判定并出具评估报告。若后续评估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2、上门评估人员要求。上门评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名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高级养老护理员。
3、按民政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对存在异议的评估申请按时限完成复评工作。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准入主体范围
服务商应为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评估力量的机构,可采取以下组织形式: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
3、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
(二)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3、评估人员不少于6名,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其中1名以上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高级养老护理员。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6、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响应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胶装密封提交,具体包含:
1、主体资质材料: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与硬件材料:①内部管理、财务、质量管控制度摘要;②评估工具及设备清单。
3、人员资质材料:①6名及以上评估人员的相关资质或学历证明;②人员劳动或兼职协议;③至少1名核心专业人员〔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高级养老护理员)〕的资质证明。
4、项目经验材料:近3年同类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案例,附合同关键页、甲方评价佐证。
5、服务方案:含评估流程、质量管控、应急保障、配合措施等内容。
6、报价单:对单人评估单价进行报价,不得超过100元/人上限。
7、其他可佐证服务能力的补充材料(如有)。
五、响应材料提交安排
1、提交时间:2026年3月26日09:00至3月30日17: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材料恕不接收)。
2、提交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东五楼550室。
3、联系方式: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11031。
六、评审方式
依据响应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服务资质(20分)、项目经验(20分)、服务方案(30分)和服务报价(30分)进行评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1家承接单位,得分排名第二的为复评单位。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6日